推廣教育中心 辦理推廣教育「勞動法與勞動檢查實務」學分班招生
●開設課程說明及師資:
(一)課程名稱及師資: 【課程代號R07129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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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 |
時數 |
授課 教師 |
等級 職稱 |
所屬系所 (校外教師請寫工作單位) |
專(兼)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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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法與勞動 檢查實務學分班 |
2學分 36小時 |
廖義銘 |
院長 |
法學院 |
專任 |
博證字第D0012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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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翠華 |
講師 |
社科院 |
兼任 |
講字第089118號 |
●課程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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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數 |
時數 |
授課內容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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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1勞動法實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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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3 |
第一節 近年來勞資爭議分析及趨勢預測 第二節 契約爭議: 企業招募面談法律爭議與訴訟案例分析 企業營業秘密條款與內控機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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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3 |
第三節 個別勞動法概念與案例分析 何謂不能勝任,如何判斷?勞工若不爭執不能勝任就可資遣或解僱嗎?何謂最後手段原則?實務上有試用期嗎? 第四節 集體勞動法概念與案例分析 工會罷工與團體協約簽訂關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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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3 |
第五節 勞資爭議程序說明 第六節 因應勞動事件法施行之措施:證據優先原則 雇主如何操作準備訴訟資料作為日後呈堂供證?勞工離職沒預告沒交接,雇主如何因應?行政與司法見解不同,如何因應?何謂預扣工資?可以訂違約金嗎?工作內容及地點變動?勞資雙方如何應變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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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3 |
第七節 勞資爭議的救濟途徑優缺點分析 第八節 工時爭議:例假及休息日之調移要件及規則、加班費計算、每月加班時數最新規定,勞工例假日加班須符合何種條件,雇主方不致違法吃罰單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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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3 |
第九節 調解期間禁止及限制的行為 第十節職災爭議:補償金之定義與說明 工資補償金與工資之差別?何謂醫療中?何謂不能工作?何謂治療終止?終結補償完了,還須給付殘廢補償金與死亡補償金嗎?勞保失能年金與遺屬年金如何抵充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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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3 |
第十一節 工資爭議:工資、非工資 年終獎金、交通補助費、全勤獎金算工資嗎?是否要列入平均工資請求資遣費、勞保及勞退以多報少?加班費是否要列入勞保、健保及勞退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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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2勞動檢查實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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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3 |
第十二節 職業安全與衛生實務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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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3 |
第十三節 勞動檢查項目分析: 母性條款、工時條款、休息條款 過勞與中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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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3 |
第十四節 不服勞動檢查罰款救濟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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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3 |
第十五節不服勞動檢查罰款救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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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3 |
第十六節 預防被罰及損害爭議:以多報少、扣抵爭議 勞保/就保/勞退應保未保或以多報少,勞工請求賠償的要件為何?雇主如何逐一檢驗?勞工離職造成雇主的損害,可否抵扣工資?如何主張方不致涉訟以爭取最大權利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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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3 |
第十七節 法律扶助基金會補助 第十八節 勞工權益基金補助 綜合座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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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 教材 |
馬翠華,吳全成,勞工行政與立法,新京文出版社。 吳全成,馬翠華,勞資關係,新京文出版社。 自編:勞動檢查案例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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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 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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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※學雜費、實習費一概不含書籍費,由學員自行採購。 |
●開課日期:
自民國107年11月24日起至民國107年12月29日止。
●上課時間及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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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 |
每週授課時段 |
上課地點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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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法與勞動 檢查實務學分班 |
每週六 上午 9 時 00 分至 16 時 00 分 |
■本校 □校外 |
法學院大樓105室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