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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提前畢業事宜

主旨:有關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提前畢業作業,敬請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並符合申請送件之學生,於112 年4月14日(星期五)前提出申請 ,以利後續作業之進行 。
說明:
一、有關提前畢業申請資格如下
(一)修業已達6學期者,得申請提前一學年畢業;修業已達7學期者,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(惟轉學三年級者不得申請提前畢業) 。
(二)申請者同時符合下列成績優異標準:* 提出申請時,請確認 2.3. 均符合
    1.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。
    2.歷年學業總成績達八十分以上。
    3.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(班)(組)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或歷年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(班)(組)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。
 申請提前畢業之學生,於預計畢業之學期結束時不符合成績優異標準者,不得提前畢業。
二、 請先逕行線上課程歸類作業,並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『畢業資格審查表』。
三、有關『提前畢業申請表 』置於教務處網站表單下載(註冊組)中 ,請需要之同學自行上網下載 ,並依申請表說明程序提出申請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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