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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】財經法律學系誠徵職務代理人1名

【徵才】財經法律學系誠徵職務代理人1名

一、職稱:財經法律學系校聘系務秘書職務代理人
二、名額:一名
三、性別:不限
四、資格條件:
1.大學以上畢業。
2.熟悉電腦視窗軟體OFFICE(Microsoft、Excel、Outlook、Frontpage)
3.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、反應快。
4.彙整能力強、有責任感
五、工作項目:
1.系務行政推動。
2.籌備各項系務會議。
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、職務代理期間:自112年11月13日至114年1月7日止(依實際請假期間聘用)
七、工作地點:本校法學院大樓3樓財經法律學系辦公室
八、待遇:依學校規定辦理
九、甄選方式:面試
十、應徵說明:
(1)檢附資料如下:
    a.履歷表及自傳(請以A4大小自行編製,附近照一張)
    b.畢業證書影本
    c.詳細學經歷資料(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、負責工作內容)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,並請務必填寫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(如附件),於112年9月25日(星期一)(以郵戳為憑)前
以掛號郵寄至811726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財經法律學系鍾小姐收(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)

(2)依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參加甄選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十一、聯絡人:鍾小姐 電話:07-59192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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