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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腳踏車清理公告

為維護校園景觀整潔及行的安全,於112年6月16日執行不堪使用及廢棄腳踏車張貼通知作業,於9月16日公告期滿,依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,公告逾90天無人回應者視同廢棄腳踏車,如有疑義請於9月16日前電洽李先生,逾期未移置者將擇期集中拍賣。
二、提醒車主請依規定停放車輛,若車輛損壞請移置適當場所停放,勿造

成他人行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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