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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公開遴聘第九任院長啟事

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公開遴聘第九任院長啟事

一、本校法學院為遴聘法學院院長,任期自109學年度起聘至111學年度止,茲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之推薦。

二、資格及登記方式

(一)本院各學系(所)具專任教授資格者得登記為候選人。

(二)非本院專任教授,經本院專任教師五人以上連署推薦者。每名連署者限連署一人。

(三)依前二點產生之候選人不足二人時,本院具有專任教授資格者為當然候選人。

三、候選人請填妥表格連同相關資料(含學經歷證件影本),於109年4月30日星期四(含)前(以郵戳為憑)以限時掛號以上寄送本院。

四、請自本院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相關表格。

(本院網址為http://lawyuan.nuk.edu.tw/)



院址:高雄市楠梓區81148高雄大學路700號

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第九任院長遴選小組收

電話:(07)591-9285,傳真:(07)591-928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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