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志光慈善會【莘莘向榮獎助學金】申請辦法
一、目的: 本會為培育英才,設置獎助學金,以鼓勵優秀學生,敦品勵學、精進 向上
特訂定本要點實施之。
二、對象: 高 雄 大學 在學學生 大學部及研究所 。
三、每名金額: 1 2 000 元 。
四、申請資格:
1.在學之 大學生 或 碩士生 。 日 間 、 進修 部皆可,不含大一新生 。
2.1 1 0 學年 度 第一學期 及 第二 學期 學業成績 、 操行成績 平均 為 80 分以上。
3.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4.除成績與在學證明外,另可檢具相關資料(如自傳、獎狀、低收入戶證明等)作
為審核參考 。
5.為擴大幫助對象,限 未曾獲 本 會獎助學金 者申請 。
五、申請時間: 1 1 1 年 9 月 26 日 至 1 0 月 1 5 日止 。
六、申請 辦法 一律採取網路申請,請於 10 月 1 5 日前至志光慈善會獎助學金網頁 申請
七、審核資料
申請時,須同時附加 上傳 相關證明資料 並 以彩色掃描上傳
1.
指定資料 :以下 2 份證明為必要項目
( 1 10 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 學期 「 成績證明 書 」 1 份 向 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。
2 在學證明 單 1 份 學生證上無蓋 1 1 1 年 第 1 學期 註冊章,須另 向校方申請
加蓋或開立在學證明 。
2
其他 參考資料 如 有檢具者,亦可一併上傳 。
八、頒獎: 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,於 11 月 5 日 公佈名單,並擇 期 統一頒發。
九、
其他注意事項:
1.
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。
2.
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本會修訂公 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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