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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高雄地方法院暑期工讀

一、應徵資格:

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、所學生(在職專班、短期進修班等除外,於本僱用期滿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;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僱用。
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,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

 

二、薪資待遇:月薪制,每月新台幣 25,250 元。

曠職或事、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
工讀生勞保個人負擔、健保補充保費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,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;膳食、交通、住宿自理。
健保部分,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規定:「保險對象原有之投保資格尚未喪失,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,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。」。

 

三、招募名額:正取 16 名,並視實際需要,備取若干名

 

四、主要工作內容:卷證裝訂、編頁、影印、整理檔卷(含搬運卷宗、卷宗下架、清查銷燬卷宗、協助整理卷證、收文收狀及其他交辦事項等。

 

五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(星期六)止(以郵戳或快捷、快

 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、欠缺報名表或應徵資格證明文件者均不受理。

 

六、工讀地點工讀地點以岡山檔證大樓為主,工讀生請審慎考慮交通之便利性與安全性
本院院區,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 188 號。
本院岡山檔證大樓,地址: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 57 號。
本院鳳山辦公室: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 96 號。

 

七、工讀時間: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同年 8 月 31 日止。

 

八、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「司法院網站」─「徵人啟事」下載,網址: 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,或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網站」下載,網址: http://ksd.judicial.gov.tw/,或來電洽詢:072161418 轉分機 2698)。

 

九、報名方式:限通訊報名,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檢附文件以掛號寄至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」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暑期工讀生」,郵遞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 188 號。

 

、報名事項與報名表單詳見下列附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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