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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本校110-1休、退學截止日事宜

關於本校110-1休、退學期限與成績計算方式,請系上同學注意以下:

  1. 依據本校學則第32條第2項規定,學生於學期中途申請當學期休學,最遲須於期末考試開始前一上班日辦理完成,因此學生若申請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者(亦即110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期成績不算),應在111年1月18日(星期二)以前辦理完成(含核准休學)。
  2. 另依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,學生若申請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退學者(即110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期成績不算),亦應在111年1月18日(星期二)以前辦理完成(含核准退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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