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高雄大學1月11日起校園防疫指引
依據111 年1 月9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 月9日起至1 月24日全國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新聞稿辦理。
本案指引自1 月11 日起實施,修正項目(細節詳附檔粗體處)如下:
講課、演講、致詞、主持、運動、拍照、錄影等性質工作或活動進行時,須佩戴口罩。
*詳細規定見附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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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111 年1 月9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 月9日起至1 月24日全國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新聞稿辦理。
本案指引自1 月11 日起實施,修正項目(細節詳附檔粗體處)如下:
講課、演講、致詞、主持、運動、拍照、錄影等性質工作或活動進行時,須佩戴口罩。
*詳細規定見附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