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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110學年第1學期學生居住資料調查登錄暨導師賃居訪視事宜

主旨:函送本校110學年第1學期學生居住資料調查登錄導師賃居訪視事宜,惠請協助辦理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:

(一)教育部「加強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賃居安全服務計畫」-實施方式第三點:「建立賃居生相關資料及實施訪視」辦理。
(二)國立高雄大學教師升等評分準則第四條「服務成績」第二款「輔導服務」第(五)項「擔任導師每學年完成其導生人數80%以上之校外租屋安全訪視、輔導且可提出證明者(國立高雄大學導師賃居訪視證書),每學年加2分;完成其導生人數50%以上學生訪視者,每學年加1分。本項最多加10分」。

二、第一階段-學生居住資料調查:

  惠請各導師協助要求學生於110年11月10日前至學務系統\校外住宿管理系統,填寫居住地址(區分住家裡宿舍親屬家賃居校外等四種選項);點選「住家裡、宿舍、親屬家」其中一項者,請再點選「填完送出」即可完成;若點選「賃居校外」者,請再續填「賃居各項調查資料」(含居家安全自我檢視),填完後再點選「填完送出」即可完成

三、第二階段-導師實施校外賃居學生訪問作業:

  惠請導師自110年11月10日起依學生登填之校外賃居資料,至學生校外賃居處所實施訪視,並於111年1月15日前至學務系統\導生管理系統\校外賃居訪視完成訪視結果登填作業

四、本案已採行電子化作業,以精進往年紙本作業之不便,操作路徑如附件所示

五、學生資料填寫詳實與否攸關導師後續訪視之效能,且賃居執行成效教育部列為年度學校相關評鑑或訪視之參考依據,懇請導師協助督促學生確實填寫,並能於時限內完成訪視作業。

六、執行操作上若有任何問題,敬請聯絡︰承辦人-學務處校安教官王文崇 

電話︰分機8323     電郵andy332100@nuk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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