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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相關申請事宜

主旨:有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相關申請事宜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與110學年度行事曆辦理。
二、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七條規定,抵免學分之申請,以學生入學後在學就讀之前二學期擇一學期辦理一次為限,並應於行事曆所訂申請期限內,依規定方式辦理申請手續。
三、若已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提出抵免學分申請,本次就不能再提出,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如下:

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

送件至系所

送件至教務處

110.8.30()上午09:00110.9.3 ()下午05:00

110.9.10()

110.9.17()

 

 

 

 

四、110學年度第1學期之各項考試備取學生,若於9月3日以後報到者,若新生需進行學分抵免申請者,請系所來電告知以便另行開通權限。
五、申請學生請至學校首頁(www.nuk.edu.tw),身份別點選「學生」,進入「學生教務系統」,輸入帳號(學號)及密碼(預設為身分證字號)進入學生教務系統後再點選「抵免申請」,選擇「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」,登打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。
六、為免影響權益,抵免學分申請表紙本請檢【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】於規定時間內,分別送<學系所辦>及<通識教育中心>辦理審核作業,並於時限內送至教務處課務組。

有關本系學分抵免辦法,請至本網頁「下載專區」-「學生相關法規」處參考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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