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永然法律基金會-法律獎助學金申請
一、獎助對象: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(限學士班)。
二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 每學期六名,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;鼓勵獎八名,每名金額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三、申請資格:
(一)國內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(限學士班)。
(二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、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(三)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。
四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。(以郵戳為憑)
(二)申請方式: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(址設: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),以郵戳為憑。
五、申請應備文件:
(一)申請書一份。
(二)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。
(三)學生證影印本一份。
(四)上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。
(五)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(六)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(中)低收入戶證明。
七、審核程序:
(一)初審由本基金會行政人員根據所檢附之文件是否齊件、條件是否符合篩選。
(二)複審由本基金會董事於董事會審定評選後決定得獎者。
(三)審查結果公布:本基金會以書面通知得獎者,並公布名單於本基金會官網。
詳細申請資訊:http://www.lawlee.org.tw/support01.a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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